咨询排行

更多>>

新闻排行

更多>>
北京各医学院招生慎录视力不达标者等 被指存歧视  所属分类:热点新闻发表时间:2009-04-21 22:17:27

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 新京报:  本报讯 北京大学医学部日前公布的招生体检中规定,视力不达标、肝功能异常、体重超标以及低于1.60米的男生和低于1.50米的女生,将受到“不录”或“慎录”的限制。

  该规定引发质疑,4月16日,公益维权组织、北京益仁平中心负责人陆军向教育部、卫生部分别寄送举报信,认为北大医学部的招生体检要求存在多处歧视,要求予以撤销。

  前日,北大医学部招办负责人表示,这些限制是出于对考生负责任的角度,主要是从考生的实际利益出发,肝功能异常、体重超标等学生就业会存在困难,“如果现在不限制,将来后悔就为时已晚了”。

  北大医学部招生体检要求

  1.不予录取:肝功能异常、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,酒精过敏;视力方面,一只眼睛矫正视力达不到4.8或者是单只镜片矫正度数超过800度(包含800度),或双眼矫正度数相差超过200度(包括200度),斜视、色盲、色弱;口吃;嗅觉迟钝及影响专业学习的各种身体畸形;体育未达标。

  2.对以下情况限录或慎录:男生身高低于1.60米,女生低于1.50米;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0%;矫正度数超过600度(包括600度)等。

  3.此外,皮肤过敏者药学专业不录取,其他专业也慎录。

  部分在京医学院校体检要求

  ●首都医科大学

  1.不予录取:眼睛近视矫正视力低于4.8,双眼矫正视力镜片度数差大于200度,各眼矫正视力镜片度数超过800度,色盲、色弱,斜视、弱视;嗅觉迟钝、口吃;肝功能异常或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;躯干和肢体残疾者。

  2.建议身高1.55米考生不要报考护理专业。

  ●北京协和医学院

  1.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能录取:色弱、色盲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者。

  2.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宜就读:任何一眼矫正到4.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;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.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者;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,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者;斜视、嗅觉迟钝、口吃者;对化学物品有过敏反应者。

  3.肝功能异常或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者,建议不要报考,否则会影响在该专业领域内就业。

  来源:各学校招生网站